1. 完整填写个人资料表格,4张照片(二寸白色背景彩色护照像,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,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照相机间)
2. 有效护照(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,护照最后一页一定要有本人签名),凡是拥有已注销的老护照的客人,必须提供老护照。如现有护照确系遗失补发的,必须提供公安局的遗失证明,旧版护照延期不收。
3. 身份证复印件。新版身份证需正反两面。
4.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(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年检章)。
5. 在职人员提供3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空白单位抬头纸(需印有单位地址,电话,传真等),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带公章及含有单位地址,电话,传真等的担保函,担保函包括以下内容:
a. 申请人在单位的职务
b. 工资标准(月收入)
c. 单位批准的具体赴瑞典旅行时间
d. 保证按时回国
e. 确认旅行回国后单位仍保留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
f. 负责人签字
6. 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原件一份(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,存款证明必须在旅游期间内有效,并写明到期日期)。夫妻同行存款证明可开具一张,但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。
7. 必须提供完整的全家户口本复印件(如夫妻不在同一本上,则必须同时出具配偶户口复印件)。
8. 其他证明:房产证和车证或其他有效资产证件复印件。
9. 若是未成年人出游,必须出具公证处开具的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及认证;若父母双方只有一方陪同,还需出具另一方的同意公证书及认证;若是双方都不陪同,则还需出具双方的同意公证书及认证。(所有公证书必须是中英文对照的。)
*若是学生,必须有学校盖章,校长或老师签字的所在学校准假证明。证明信需是学校出具的,印有学校抬头的。
其内容应注明该学生的年级班级,以及具体的赴瑞典旅行时间。
10. 退休人员不用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担保函(即以上第4,第5条),只需提供退休证复印件。
11. 不属于上海领区送签的,必须提供三个月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和劳动合同原件;不能提供有效长住户口的,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处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。
12. 凡属上海,浙江,江苏,安徽的可以在瑞典驻上海使馆送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