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身份证明资料:
护照: 1.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;
2.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(中文姓名);
3.持换发护照者,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。
照片: 1.2寸白底彩色近照3张;
2.照片尺寸要求35×45mm;
3.两眼之间的间距不少于8mm ,并且头像占整个照片的比例在2/3左右;
4.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。
名片: 1.2张。
户口本: 1.全家户口本原件。
身份证: 1.如是旧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2份;
2.如是新换发的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各2份。
结婚证: 1.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(或离婚证复印件);
2.如证件丢失请提供民政局开具的丢失证明。
二、资产证明:
存款证明: 1.存款证明需为银行标准格式,有正确的英文译文,不可手写;
2.存款证明的到期日需冻结到回国之后30天;
3.存款证明原件需递交使馆,使馆不予退还,到期自动解冻。
车产证明: 提供复印件
房产证明: 提供复印件
三、工作证明:
营业执照: 1.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,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,有年检记录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。
机构代码证: 1.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,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,有年检记录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。
在职证明: 1.在职证明一式两份,中文一份,英文一份;
2.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,加盖公司红章;
3.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:单位名称,本人职务及收入,旅行时间,负责人职务,签字以及电话,传真和单位的营业执照/企业机构代码证号,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。
4.同一单位的申请人必须以名单的形式打在同一份抬头纸上,而且每人都要提供担保原件。
5.如无法提供"在职证明",请提供公司空白抬头纸4张,并加盖公司红章。